国台办:岛内一些政客“以疫谋独”等劣迹将被记在两岸关系历史上******
中新网1月11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1日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岛内一些政客利用疫情进行政治操弄,或“以疫谋独”、或对大陆进行攻击污蔑,或煽动“反中抗中”。这些劣迹都将被记在两岸关系历史上。
11日,国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第一个问题,国台办主任宋涛在新年寄语中表示,“今年大陆将与台湾各界有识之士就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开展广泛深入协商”。请问发言人,如何界定谁才是“有识之士”,大陆如何决定协商的人选,确定他们能够真正代表台湾大多数民众的心声?第二个问题,蔡英文在新年讲话中表示,愿就大陆疫情提供必要协助。台“疫情指挥中心”负责人王必胜说,已两度向大陆表达互助合作意愿。请问大陆是否愿意接过民进党当局递来的橄榄枝?
对此,马晓光表示,第一个问题,“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无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还是推进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进程,都离不开协商对话。我们的立场很清楚,愿在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基础上,推进同台湾各党派、各界别、各阶层人士就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开展广泛深入协商。谁认同“九二共识”、真心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我们就跟谁协商对话。
马晓光指出,第二个问题,疫情发生3年来,两岸同胞相互关怀、守望相助,体现了血浓于水的同胞亲情。我们忘不了在武汉疫情告急时,很多台湾企业、团体和人士冲破重重阻挠为大陆提供防疫物资。台湾同胞也应该忘不了,在台湾试剂短缺、疫苗荒的危急时刻,大陆支持企业和民间组织向台湾同胞捐赠、提供大量疫苗、检测试剂和急需医疗器具。在大陆疫情防控转段之后,仍有很多台湾各界人士向我们表达诚挚问候、善意和祝福,我们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大家也看到,疫情发生以来,岛内一些政客利用疫情进行政治操弄,或“以疫谋独”、或对大陆进行攻击污蔑,或煽动“反中抗中”。这些劣迹都将被记在两岸关系历史上。
马晓光强调,当前,大陆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形势可控,医药物资供应总体充足。我们将因应疫情形势不断优化调整防控措施,更好的保护人民生命健康。至于你提到的台湾防疫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说法,据我了解,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大陆窗口单位没有收到相关信息。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